因涉貪案判囚的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新地前聯席主席郭炳江、執行董事陳鉅源、前港交所高級副總裁關雄生,早前就其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並於上月初完成聆訊,法院今早駁回四人之上訴,維持原判。早前獲准保釋的郭炳江,需要返到監獄完成餘下刑期。
案情指,郭炳江透過同案另外兩名被告,新地前執董陳鉅源及港交所前高級副總裁關雄生,向當時剛獲任命為政務司長的許仕仁支付共850萬元。
四人於2014年12月被判公職人員行為失當、串謀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等5項罪名成立,四人分別其被判囚5年至7年半。
(圖片來源:無綫新聞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