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上周反修例示威6943人被捕 1082人進入司法程序

截至上周反修例示威6943人被捕 1082人進入司法程序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回覆議員查詢,指自去年6月9日直至上周四(1月2日),警方在大型公眾活動中共拘捕6943人,當中涉及多種不同罪行,包括「參與暴動」、「非法集結」、「縱火」、「傷人」、「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刑事毀壞」、「襲警」、「阻礙警務人員執行職務」、「藏有攻擊性武器」等等。

6943名被捕人中,1082人已經或正在進行司法程序,338人獲無條件釋放,5523人的案件仍在調查中,包括保釋候查和拒絕保釋後被釋放候查。
 
對於拒絕保釋被釋放候查的被捕人,基於上述保密原則,李家超指警方不會告知其涉及案件的調查進展。若日後警方有足夠證據就有關罪行檢控這個人,會再次作出拘捕,並起訴其相關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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