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煽惑他人縱火及傷人 Telegram群組管理員不准保釋

被控煽惑他人縱火及傷人 Telegram群組管理員不准保釋


一名24歲女子被指兩度利用應用程式Telegram煽惑他人犯罪,被控煽惑他人縱火及煽惑他人傷人等兩罪,案件今日(1月9日)在東區法院提堂。

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下月20日再訊,以待進一步調查及諮詢法律意見。裁判官指控情嚴重,加上被告有潛逃及重犯風險,拒絕被告保釋。

控方指被告是一個現時仍運作中的Telegram群組管理員,該群組發布了及過百條涉嫌違法訊息,包括煽惑性及起底訊息。群組共有4名管理員,除被告之外,其中1人不在港,另外2人則在觀察名單,暫無法確認身份。辯方澄清被告與另外3名管理員不認識,目前無實際證據顯示訊息由被告發出。辯方又指被告早於去年11月,因涉嫌教唆他人謀殺被捕,保釋期間一直表現良好,顯示被告無打算潛逃,但有關理據不獲裁判官接納。

控罪指被告於2019年11月14日,在香港連同其他人非法煽惑流動應用程式Telegram使用者,無合法辯解而使用火損壞屬於他人的財產;及於2019年11月17日,在香港連同其他人煽惑流動應用程式Telegram的使用者,非法及惡意傷害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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