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母嬰,何來奶粉廿三條?

保護母嬰,何來奶粉廿三條?



衛生署於2012年10月開始,就《香港配方奶及相關產品和嬰幼兒食品的銷售及品質守則》(《香港守則》)草擬本進行諮詢。2014年7月15日,聯合國兒童基金香港委員會聯同本港六大母乳組織,與食物及衛生局局長高永文會面,就規管奶粉廣告表達訴求,並遞交聯署信。《香港守則》草擬本的諮詢結果終在2014年7月於立法會衛生事務委員會會議中彙報,而多個支持母乳餵哺的團體代表,包括愛嬰醫院香港協會、國際母乳會(香港區)、香港母乳育嬰協會、媽媽牌同盟、熱血親子團等等,更在7月22日出席《2014年食物及藥物(成分組合及標籤)(修訂)(第2號)規例》小組委員會會議,以不同角度和理據說明只規管「營養標籤」、「營養聲稱」及「健康聲稱」並不足以維護本港餵哺母乳的環境,要求全面實施《香港守則》,禁制供36個月以下嬰幼兒使用的配方奶廣告。

令人失望的,是大龍鳳過後,我們的意見彷彿被遺忘了似的,政府於本月6日推出諮詢文件,建議以立法方式,規管各種嬰幼兒配方產品和預先包裝食物的「營養聲稱」及「健康聲稱」,對於《香港守則》草擬本第5條「向公眾推廣」的內容完全沒有提及,諮詢文件繼續容許嬰幼兒配方奶的廣告存在。

某報社論的打手,在其專欄中提及「部份媽媽大力反對,形容建議為《奶粉廿三條》,恐怕政府加大管制,既無助鼓勵母乳,更會剝奪媽媽的自由選擇權利。」這位建制陣營的打手,說對了一半,就是政府的建議「無助鼓勵母乳」,但不是因為「政府加大管制」,而是因為管制不夠大。

我們母乳媽媽,只要堅持母乳餵哺,即使在職場也能衝破種種障礙,我們能夠善用膳食時間和放假的日子泵奶作儲備,至於公司願不願意提供合理空間,其實大多取決於老闆對母乳的認識和接受程度,多於設施不足的問題,而沒有母乳餵哺經驗的人,對餵養嬰兒的認知,不少都是從四方八面、無處不在的奶粉廣告得來,資訊既偏頗又誇張失實,結果對母乳媽媽產生偏見,拒絕提供合理空間給在職媽媽泵奶。

我們餵哺母乳亦不一定要到哺乳室去,只要我們手勢純熟了,一條哺乳巾便可以讓我們帶著寶寶「去到邊、餵到邊」,那些被奶粉廣告洗腦的人不要再戴有色眼鏡看我們,我們在公眾地方餵哺母乳其實問題不大的。

至於法規方面,現在我們就正正是爭取全面實施《香港守則》,又在平機會的歧視條例檢討諮詢中提交意見,爭取立法保障母乳媽媽,只要建制陣營的議員和打手不與香港婦女作對,訂立法規指日可待。

以上解決了該社論打手的疑難,而他又問:「奶粉中的營養含量或健康聲稱,屬正面資訊,並非對嬰兒有害,所以為何要禁?」哪些資訊屬「正面」,哪些資訊屬「誇張」,相信奶粉商和廣告界心裡有數。吃了奶粉便「奇蹟」地學懂彈奏生日歌、跳剔撻舞、拉小提琴,又聲稱奶粉「大部份營養來自牛奶」,標榜含有一般正常均衡飲食也能夠吸收的益生纖維、益生菌、DHA、AA (ARA)、GA……以上這些成份並非對嬰兒有害,而是對接收資訊的家長有害!

事實上,牛奶經過高溫處理的過程已失去大部份營養,然後去除部分不適合人類嬰兒身體的酪蛋白及飽和脂肪酸,降低了鈣等礦物質的含量以減輕嬰兒腎臟負擔,再添加人工的乳清蛋白、植物油、人工乳糖、微量元素、維生素以及某些胺基酸等,才製成配方奶,目的為模仿母乳,所以配方奶所含牛奶的營養成份極低,但永遠模仿不了母乳所含的抗體。香港醫院藥劑師學會副會長崔俊明曾接受媒體訪問時解釋過:「各品牌的奶粉配方均是依照世衞的嬰兒配方食品標準配製,成分是大同小異,例如廣告常標榜的DHA、AA、磷脂、益生菌及益菌生、水溶性膳食纖維等,大部分奶粉均含有上述成分。有奶粉商聲稱加入水溶性膳食纖維等益菌生,以及益生菌可以軟化嬰兒的糞便,但臨床研究指這些成分可以增加成年及老人的排便次數,但將研究用於嬰兒身上未必正確。」(都市日報2011年4月11日《奶粉誤導 益菌通便PHD補腦》)中國農業大學食品學院教授、中國乳業協會常務理事南慶賢亦曾解說:「攝入過量的DHA和AA除了會增加嬰兒的消化負擔,太多DHA還會導致嬰兒免疫應答反應和炎症反應降低,更容易被病原體入侵,以及凝血困難等等不良後果。」(新京報2013年5月7日《有益添加物只為更接近母乳》)

假如媽媽們想要的「知情權」是廣告中偏頗的資訊,在這情況下決定小寶寶的飲食,反而是剝削了小寶寶得到正常母乳餵哺和均衡進食固體食物的選擇。媽媽想得到正確的資訊,應該先從正確途徑(例如母嬰健康院或香港母乳育嬰協會)認識母乳,及從奶粉包裝上的營養標籤作比較,這樣選擇寶寶的飲食,既自由又可信。將我們保護母嬰母乳餵哺的環境之初衷,扭曲說為《奶粉廿三條》,其實是自我封鎖於廣告商粉飾的童話世界,自欺欺人。

最後,該打手竟然將受世界衛生組織規管的奶粉比擬其他成人健康食品,證明他對母乳和嬰幼兒奶粉的無知,勸他不要再寫這類題材獻醜了。要真正「捍衞媽咪知情權」,必須禁制這些氾濫成災的奶粉廣告,還母乳資訊多些空間,還媽媽正確的餵哺知情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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