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元旦涉刑毀滙豐分行 兩人脫罪一人罪成

去年元旦涉刑毀滙豐分行 兩人脫罪一人罪成


去年元旦大遊行期間爆發衝突,3名學生被指破壞灣仔滙豐銀行提款機中心,他們被控刑事損壞、管有工具作非法用途、抗拒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

3人否認控罪,經審訊後,除了次被告今日(1月11日)於東區法院被裁定刑事損壞及拒捕罪成外,其餘兩人都被判罪名不成立,當庭釋放。

21歲姓黎的次被告還押至本月25日,以索取背景及勞教中心報告後判刑。

首被告的背囊在交由警員B保管期間,曾有一段時間不知去向,因證物完整性存疑,罪名不成立。至於第三被告方面,警長D在庭上提及,自己多次向第三被告表露身份,但書面報告並無提及此事,裁判官認為其供詞的可信性成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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