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昨日(1月11日)出席立法會答問大會時,透露已批准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完成上任前6宗未完成的仲裁個案。特首辦回應指,批准有關事宜是基於實際及極特殊情況,作出的合情合理安排。又指安排並不會影響鄭若驊擔任律政司司長所須履行的職務或香港特區政府的工作,亦不構成任何利益衝突的情況。
特首辦指有關個案僅餘下相關仲裁團隊最後擬定及公布仲裁結果,按現時進度,估計會在幾個月內完成有關工作。聲明指若鄭若驊在現階段辭去仲裁員的職務,有違她作為仲裁員應負的責任,甚或不利於香港銳意發展成為區域性法律服務和解決爭議中心這政策方向。
林鄭同時批准鄭若驊在北京清華大學法學院繼續擔任教學工作,為期約三個周末。不收取任何報酬。特首辦指鄭若驊早前已辭任該項目的主任及兼職教授,然而,為免影響學生的學習,她希望能完成上述的教學工作。
另外,鄭若驊在私人執業期間,曾持有一家私人公司百分之七十五股權及擔任該公司董事,為其資深大律師私人執業提供秘書處服務。聲明指由於就任律政司司長時間緊迫,儘管鄭若驊已結束資深大律師私人執業,但尚餘一些雜項事務需要處理,該私人公司在完成手頭的工作後將會結業。
(政府新聞處圖片)
林鄭同時批准鄭若驊在北京清華大學法學院繼續擔任教學工作,為期約三個周末。不收取任何報酬。特首辦指鄭若驊早前已辭任該項目的主任及兼職教授,然而,為免影響學生的學習,她希望能完成上述的教學工作。
另外,鄭若驊在私人執業期間,曾持有一家私人公司百分之七十五股權及擔任該公司董事,為其資深大律師私人執業提供秘書處服務。聲明指由於就任律政司司長時間緊迫,儘管鄭若驊已結束資深大律師私人執業,但尚餘一些雜項事務需要處理,該私人公司在完成手頭的工作後將會結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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