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定國稱人大釋法是釐清條文 非賦予任何人新權力

林定國稱人大釋法是釐清條文 非賦予任何人新權力


人大常委會上月就《香港國安法》第14條以及第47條作出了解釋,對於有指人大解釋擴大了行政長官和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的權力,損害了司法機構獨立的審判權,甚至令行政長官及國安委凌駕於法律之上,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認為這些完全是錯誤的無稽之談。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今日(1月16日)在2023年法律年度開啟典禮致辭,強調人大解釋,顧名思義是釐清有關條文的原意和目的,而並非賦予任何人新的權力。

林定國表示,人大常委會所解釋的《香港國安法》第14條和第47七條完全符合既有的普通法原則,即涉及國家安全的事宜應由行政機關而非司法機構作出最終決定。

他致辭時鄭重承諾,政府將會竭盡所能維護司法機構,令其得以獨立行使憲制權力、履行憲制責任,不受任何干涉。

(政府新聞處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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