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政府監管慈善機構不力 帳委員指區議員申報利益有不當

批政府監管慈善機構不力 帳委員指區議員申報利益有不當

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發表報告,批評多個政府部門監管慈善機構不力,並指出到區議員、轄下委員會和工作小組成員申報利益有不當情況,要求改善。 

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提交的第68A號報告書,指香港並無全面的法定機制,處理慈善機構註冊及規管事宜。雖然法改會2013年12月的報告提出多項建議,但民政局回應進度緩慢,至今仍只是重申「正協調相關部門所作的評論以考慮未來路向」,帳委會為此表示「極度關注及不滿」,認為情況「不可接受」。 

報告書亦提及慈善機構出現的問題,包括有慈善機構向董事支付薪酬,有機構以私人協約方式免地價,或以優惠地價興建宿舍或服務式住所,帳委會認為地政總署在監察相關宿舍「收入用途」和「適當運用」方面有失職之嫌。 

帳委會特別點名批評華人廟宇委員會,批評委員會容許兩間機構2006和2007年起,在沒有委託協議下管理兩間廟宇,所得捐款無須向華人廟宇委員會交代,帳委會對華人廟宇委員會的規管表示不滿。 

帳委會亦關注區議會撥款推行社區參與計劃時,不同區議會管理計劃做法不一,關注區議員有否利益衝突,對於區議員、區議會轄下委員會及工作小組成員申報利益的不當不足「深表不滿及不可接受」。 

帳委會對民政事務局和社署未能有效監察「表示震驚和強烈不滿」,促請民政事務總署落實措施,加強管理涉及利益衝突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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