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佔中三子去警局接受預約拘捕。他們撐起黃傘,談笑甚歡,引來不少人的反感。
雨傘本來做革命的圖騰,是因為有手無寸鐵的市民用它來抵抗黑警的暴力鎮壓,是一段悲壯的人民運動經歷。誰知政棍們為了自己政治本錢去收割民意,不惜把雨傘宣傳成代表消極抗爭、代表世界級「和平理性非暴力」的圖騰。雨傘由本來是人民堅毅精神的象徵,降格變成了一件「社運消費品」。再經過金主旗下的「良心大報」日夜把行動宣傳為「文化抗爭」,這夥人成功將民氣消耗。雨傘自始成為「道德高人」之玩物,是所謂「民主鬥士」的身份象徵。
再看見三子和泛民撐著黃傘到處吸取政治光環,真覺得是對當初被打、被拉的真抗爭者的最大侮辱!
他們究竟在笑什麼?有什麼值得高興?是因為他們求仁得仁,開心可以見報?如果有心抗爭的話,根本不可能笑得出來(因為行動至今一無所成)。如果三子志願真是想効法甘地,這些嘉年華式表情又不附合那個「悲壯」的劇本。那又還有什麼值得開心呢?由今天起,我會索性叫他們做「佔中三」。因為個「恥」字無須再用了。
政棍,請收起你的欺皮笑臉,停止再用黃傘侮辱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