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行政院通過同性婚姻草案 可繼承財產收養血緣子女

台灣行政院通過同性婚姻草案 可繼承財產收養血緣子女



在台灣,行政院今日(2月21日)通過同性婚姻草案,容許18歲以上的同性伴侶,可成立同性婚姻關係,法案將交立法院審議,料5月24日起實施。

草案容許同性婚姻有合法財產繼承權及醫療權、可收養有血緣關係的子女,亦必須遵守單一配偶的相關權利義務。

行政院長蘇貞昌表示,作為全國最高行政機關,行政院必須依法行政,尊重公投的結果及遵守等同憲法效力的大法官會議解釋,因此行政院不修民法,民法婚姻夫妻的規定也完整不更動。

蘇貞昌預期,外界仍會對此法案有所爭議,但期待同志朋友們能多等待一段時間,他認為進步是一步一步,不可能一步到位或一次完成。

台灣去年11月24日通過公投,同意以民法婚姻規定以外之其他形式,來保障同性別二人經營永久共同生活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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