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好中文,方可粵語入文(>(00)<)/

學好中文,方可粵語入文(>(00)<)/


「Ben Sir」歐陽偉豪以所謂「廣東話」入文,改寫控酒辦海報標語告示,說是改寫也是抬舉,改寫版本,混淆口語與書面語不在話下,「法例唔准做緊生意將酒類嘢飲畀或賣畀未成年人」,廣東話口語哪有這樣說話?狗屁不通。

公文告示,重在精簡易明,政府文句不通,罪在有司;學者修改,愈改愈差,就是有辱斯文,以捍衛粵語為名,改寫版本卻更為不堪,就是敗壞本土語文,罪大惡極。

陳雲老師2008年的作品《中文解毒》,〈官腔〉一文,指出當時官腔弊端,「都是以洋抑中,以俗勝雅」。歐陽偉豪這種改寫,除了「以俗勝雅」,誠如陳雲老師去年新作,《保衛香港官話》一書所言:「是用書寫『粵語』的方式,將粵語土語化。這種做法,是方便北方普通話佔據香港的公共領域,將原本在公共領域一貫使用的香港官話、廣東雅言排擠出去。」始作俑者,其無後乎!

粵語入文,不是問題。「三及弟」文章、粵劇戲寶,盛極一時,雅俗共賞,足稱文學,可見粵語之活力。粵語入文不成問題,問題在於入文的人身上,寫得差。以「法例唔准做緊生意將酒類嘢飲畀或賣畀未成年人」一句為例,所謂保衛粵語,只是將「法例禁止在業務過程中售賣或供應酒類飲品予未成年人」,用的粵語口語說一遍,硬搬強譯,教人摸不着頭腦,理解也成問題,如何保衛?這還是中大中文系前高級講師寫的?口語一句:「唔准賣酒畀細路。」即可,但這不是公文告示,是商販的腔調。公文告示,筆者斗膽試作,「未成年者,禁售予酒」、「未成年者不得買酒」,或更適宜。

〈官腔〉一文,言及舊日官腔,可作參考。「荷李活道舊警察宿舍閘門,至今仍掛了『有許可證者,不在此限』,對應之英文為(Entry)Except with Permit(有許可證者除外),禁令之詞,中國所在多有,『憑證通行』是也,何須曲就英文而另作翻譯?此類買辦中文、舊式官腔,雖不曉暢,但大抵仍以四字排句,固守本國以文言為高雅的標準,不奉西化白話為楷模。民國初年,滿州朝廷崩潰,新政以西洋為師,但民間文人綱紀不墜,國人的雅俗高低之辨,仍然以故國為宗,未曾崇洋忘本。今日地鐵廣播,說『左邊車門將會打開』,而不說『開左門』,就是西洋白話,而非中國通言。……」書中例子,不勝枚舉,在此不贅。

文章經國之大業,不可不慎。上行下效,在上位者文告,自當雅正,以作楷模。肉食者鄙,無奈才由文士匡正乾坤,以身衛道。〈官腔〉提到昔日的上位者與文士,可窺其風采:「昔日的權貴、文士或庶吏,都以飽讀詩書,腹笥甚廣為榮,行文以經典章句為範,其官腔是以雅勝俗,彰顯自身翰墨歲月悠長,不是市井村言可比。」

昔日官府文告,仍有文言高雅準繩,文士風度依舊;今日全然不見,甚而每況愈下,不堪入目。正經文告,官方告示,往來文書,竟然通篇口語,卻冠以「保衛粵語」之名,自鳴得意,惡俗當道。「西風東漸,香港受英國殖民,大陸受俄國殖民,官場一片鬼氣,新制語文教育淘洗之下,時至今日,不論大陸或香港,今之官腔,都是以洋抑中,以俗勝雅。」正常地方,發現問題,應當痛定思痛改正,香港卻是容讓禍延,以惡俗勝雅,吹捧惡俗,敗壞香港僅存的文化瑰寶,可悲,可恨。

學好中文,遠者可以文師兩漢,重讀經典;近者可以熟讀陳雲老師的《中文解毒》、《急救中文》等一系列中文作品,獲益良多。

學好中文,方可粵語入文,保衛香港官話。

(歐陽偉豪fb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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