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晨提出完善特首立法會選舉制度 修改基本法附件一及二

王晨提出完善特首立法會選舉制度 修改基本法附件一及二



全國人大審議完善香港選舉制度的決定草案,內容包括擴大選舉委員會、立法會選舉設資格審查機制,授權人大常委會修改基本法附件一及二。

人大副委員長王晨今早(3月5日)提出要完善本港的選舉制度,包括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產生辦法,確保由「愛國者治港」,認為有利維護國家安全發展利益。

未來將賦予選委會選舉產生較大比例的立法會議員,直接參與提名全部立法會議員候選人的新職能。

王晨提到,香港自2019年修例風波以來,反中亂港勢力及本土主張分裂勢力,公然鼓吹「港獨」主張,公然利用立法會、區議會平台及公職人員身份,肆無忌憚反中亂港,阻撓特區政府依法施政,策劃透過非法預選,企圖取得立法會主導權,進而奪取香港管治權。

(港台新聞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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