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品案4人率先提堂保釋被拒 2人留醫缺席聆訊

爆炸品案4人率先提堂保釋被拒 2人留醫缺席聆訊


警方日前拘捕17人,涉及近期明愛醫院、深圳灣口岸及羅湖站月台爆炸品案,其中6人被落案起訴,今日(3月11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

被落案的6人年齡介乎24至35歲,其中兩人留醫缺席聆訊,消息指是被捕是受傷骨折。其餘4人被率先押解上庭,裁判官拒絕4人保釋,還押至6月26日再訊。

6名被告被控一項「串謀導致相當可能會危害生命或財產的爆炸罪」,另外3人分別被加控一項「管有任何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

控方在庭上透露,部分被捕人是Telegram群組的管理員,又指他們計劃3月8日將軍澳周梓樂悼念活動中放置炸彈,辯方則投訴被告受威嚇下向警方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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