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局稱全禁電子煙為保障青少年 鄭松泰質疑為何不僅以年齡設限

當局稱全禁電子煙為保障青少年 鄭松泰質疑為何不僅以年齡設限


政府建議修例,禁止進口、製造、售賣、分發及宣傳另類吸煙產品,包括電子煙、加熱非燃燒煙草產品及草本煙,草案已於上月提交立法會進行首讀和二讀。由於今次修例存在極大爭議,在首次法案委員會上,有議員在會上提出質疑。

對於政府多次強調,修例全面禁電子煙及加熱煙,是要保障青少年及兒童,熱血公民立法會議員鄭松泰在會議上提到,香港不少法例都以年齡作限制,去保障青少年人,其中16、18及21歲都是常見的限制年齡,吸煙、飲酒、選舉、性交、肛交等等的年齡限制亦各有不同,惟今次禁電子煙的討論上,卻未見政府考慮以年齡設限,反而以一刀切的手法全面禁止,視所有年齡層都沒有能力判斷甚麼是有害。

衞生署控煙酒辦公室控煙酒辦公室主管封螢醫生回應指,傳統煙售賣亦有年齡限制,但她指統計顯示,有吸煙的青少年未必一定要自己買,有的是朋友代買。她指比較緊張一個情況,是年青人愈早食煙,煙癮就愈深愈難戒,所以就防止青少年接觸煙草及新的煙草產品,需要特別關注。

鄭松泰追問時提到,18歲以下煙民不一定要自己買煙的說法,純粹是執法問題。他又舉例指,現時21歲以下禁止與異性肛交,有研究指如果進行肛交或導致腸癌或細菌感染,為何又不立法全面禁止肛交。

食物及衞生局副秘書長(衞生)阮慧賢未有正面回應,僅指香港法律很多時都是講18歲以下,而今次條例無提到吸食電子煙及加熱煙是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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