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疑警察夾口供 《壹週刊》記者脫襲警罪

懷疑警察夾口供 《壹週刊》記者脫襲警罪



《壹週刊》記者龍和道襲警案,裁判官質疑兩名涉案警員的口供上,不約而同地將案發地點寫成「農和道」,有夾口供之嫌,於今日(3月27日)裁定表面證供不成立,被告當場釋放。

於去年12月1日凌晨,雙學號發起升級行動,號召佔領者包圍政府總部,在佔據龍和道後曾與警方發生衝突,混亂間《壹週刊》記者尤漢邦被指在添馬公園近龍和道一帶,向警員區志民投擲頭盔,被控以襲警罪。事後被告雖獲准以500元保釋,但其中一個保釋條件是要求被告在保釋期間不得進入金鐘指定範圍。控方將案件押後至今年1月27日審議,被告否認控罪,於3月20日在東區法院再提訊,至今日正式裁定罪名不成立。

在庭上,辯方稱警員在制服尤漢邦期間曾用警棍打他的頭,而有份制服尤的警員高志仲否認,指確有拿警棍出來,但只作戒備用途,並沒用來襲擊尤漢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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