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革學生被屈襲警脫罪 官斥警「不盡不實證人」 促轉介警察投訴課

雨革學生被屈襲警脫罪 官斥警「不盡不實證人」 促轉介警察投訴課


雨傘革命期間警察濫權暴力對待市民,法庭接二連三因證據不足而撤銷控罪。現行法例賦警方權力過大,市民屢遭無理檢控及拘捕。 

據《明報》今日(4月 2 日)報道,雨傘革命期間於旺角清場時被控襲警 17歲學生何柏熙,經審訊後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兼獲賠償訟費500元。裁判官張君銘批評控方証人作供時搖擺不定,是「不盡不實的證人」,故其證供不獲接納。 

報道指控方證人警員劉錦榮在其 3 份口供,以及在庭上堅稱遭被告正面襲擊,但當看過辯方提供的錄影片段,即辯稱自己不是「錄影機」,故自己對當時印象模糊,改口指被告是從右後方襲擊他。裁判官又譴責控方,正面和右後方是重要分歧,可以是敵意或意外,而且片段中看不到被告曾經施襲,反而是劉的情緒變得激動追著被告,指控並非事實。相反辯方的片段令「真相活現眼前」,辯方證人楊翠萍作供簡單直接,與現場片段大致相同,認為她是誠實可靠的證人。 

裁判官最後在庭上指責警員劉錦榮冤枉被告,指「這不是執法人員的專業操守」,身為警務人員應知道落口供及庭上作證要求精確及嚴肅,又建議控方將案件轉介警察投訴課,並要求將調查結果轉交給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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