咩國家安全法?係黨安全法!!

咩國家安全法?係黨安全法!!


台灣國民黨繞過立法院,企圖通過馬關條約般的服貿協議。該國學生不滿馬政府引清兵入關,勇武佔領立法院反黑箱作業。一大班共匪奴才聞之色變,饒戈平梁美芬胡漢清之流紛紛撲出來建議香港暫時引用中共的「國家安全法」,直至港共成功立23條鉗制反共言論為止。

首先本人不是法律學者,但憑區區對所謂「一國兩制」的粗淺理解,亦知道這是毫無法理基礎的無稽之談。不然,港共政府老早就把「國家安全法」搬出來供奉了。那既然無法理基礎,這件事上還有甚麼好講呢?當然有,讓我們來談談有關「國家安全」之於共產黨為何物。

一語蔽之,中共從未走以黨國為本的傳統安全思想形態(Traditional Security)。這種思想盛行於二戰前後,當時國際社會上並沒有方法有效制約戰爭行為。各國深恐戰爭會滅絕自家民族國家(National State)的名分和傳承,逐把這種恐懼向國民灌輸,誇張化外國的軍事威脅,藉以正當化所有增軍手段。信奉傳統安全思想的國家,甚至會要求國民犧牲各種人權和生活水平,以造就一個有統一性和軍事效率的國家,震懾他國以保「國家安全」。一句到尾,民為輕政權為重。

然而我們知道,核子武器的發明頗為成功的制止世界大戰般的全面戰爭(Total war)。冷戰過後,戰爭的可能性及其對國族的毀滅性大減,「國家安全」不再成為最高信條,理論上政權應該把資源投放從國家機器轉移到人民的民生及個人層面的發展上。在解殖﹑民主化和全球化的催化下,公民們開始關心他們的人權和生活水平,脫離甚至對抗政權的控制。威爾斯學派安全研究學者Ken Booth指政府成立的目的在於為人民謀福祉,故必須要把人民事務置於政權利益之前(Booth 1991: 319-320)。及後聯合國在1994年發表「人類安全」(Human Security)的概念,主張以保護人民免於恐懼和匱乏(Freedom from Fear and Freedom from Wants),涵蓋範疇包括經濟﹑健康﹑食物﹑環境﹑個人﹑社會﹑政治安全七個不同的方面。

很明顯,當我們為以上的人類安全議題上有意見時,作為當權者必定首當其衝的受到批判。這種公民意識的抬頭,正是信奉傳統安全思想政權不想看到的──為甚麼你們這班賤民不好好受我管治?中共就是抱著這種心態,誓死壓制公民意識和民主的發展。為了維持牠一黨專政的統治地位,牠利用了往日對「強大國家」的迷思,豎立美帝等外敵。就像以前戰爭時期一樣,誇張化美帝和民主政制對「強大中國」的威脅,強調在如此「非常時期」「中國人」必須在思想文化經濟和政制各方面都團結,槍口一致對外。這種散播各種恐懼於社會,藉統一和整合內部聲音的集權和維穩手段,巴黎學派安全研究學者Didier Bigo稱之為「恐懼管理」(Governmentality of Unease)。而中共對付自家公民的內部維穩費,已經超越對付「外敵」的軍事開支!令人不禁背後一涼,共產黨的確是把人民視為是敵人的。

中共藉著這種恐懼威嚇去統治香港人的花款眾多。打經濟牌指「香港沒大陸早就完蛋」的有自由行﹑高鐵﹑粵港融合和「港豬Oh大橋」等。打文化牌有的「中國有中國的國情,不能照搬西方民主.香港也如是,否則後果堪虞」﹑「大家都是中國人,你怎可以可以盲目祟拜歐美?」﹑「難道你不想看到中國強大嗎?」﹑普教中﹑國民教育等。打武力牌的有胡椒噴霧﹑香港公安﹑辱警指引﹑23條﹑網絡23條和解放軍駐港碼頭。「國家安全法」是其最新的武力恐嚇,欲震懾港人以收管治之效。這些種種,全都是為了製造恐慌,壓制香港的公民意識,企圖摧毀香港的民主發展,以免香港會影響共產黨一黨專政的體制。這樣看來,「國家安全法」也許稱之為「黨安全法」更為恰當。當香港各方面都統一退化到和大陸一樣時,中共的愚民極權統治就可以千秋萬世了。

Bigo, D. (2002). Security and immigration: toward a critique of the governmentality of unease. Alternatives, 27 Special issue, 63-92.

Booth, K. (1991). Security and emancipation. Review of International Studies, 17(4), 313-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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