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場棄置廢石棉瓦被天眼拍到 貨車司機判罰款15000元

停車場棄置廢石棉瓦被天眼拍到 貨車司機判罰款15000元



一名貨車司機在大埔公路鄰近金山郊野公園的公眾停車場內,非法棄置廢石棉瓦及建築廢物,今日(4月16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廢物處置條例》及《廢物處置(化學廢物)(一般)規例》,被判罰款15,000元。

去年9月,環保署裝設在大埔公路(琵琶山段)公眾停車場內的監察攝錄系統,錄得一名貨車司機在行人路卸下建築廢料後離去。環保署執法人員到場調查,發現大部分廢料內含有廢石棉瓦片。

署方即時圍封廢料及安排持牌的化學廢物收集商處理並移離廢物,隨後根據攝錄所得的貨車車牌號碼,成功追查涉案的貨車司機。

(政府新聞處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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