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歲以下身高少於1.35米兒童 11月起坐私家車須用束縛設備

8歲以下身高少於1.35米兒童 11月起坐私家車須用束縛設備



運輸署提醒家長、監護人或私家車司機,選購和使用適合兒童身形並符合標準的兒童束縛設備,以減低在交通意外中死亡或重傷的風險,加強保障兒童乘車安全。

由今年11月1日起,8歲以下兒童除非身高達1.35米,否則不論坐在私家車前排或後排座位,均須強制使用兒童束縛設備;8歲或以上兒童或身高至少1.35米的乘客,則須使用兒童束縛設備或佩戴成人安全帶,否則司機不得在任何道路上駕駛私家車。

運輸署發言人表示,家長、監護人或接載兒童的私家車司機在選擇兒童束縛設備時,應以產品適用的身高及體重範圍為首要考慮,並留意產品是否註有顯示符合國家或國際認可標準的標記。如有疑問,應向製造或零售商查詢產品標準,以確認符合法例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兒童束縛設備在受到撞擊,如交通意外後,表面可能沒有明顯受損,但內在結構可能已被破壞,影響保護效能,不宜再用。此外,購買二手兒童束縛設備難以保證產品未曾受撞擊;至於親友用過的產品,也要清楚了解曾否受跌撞。

(政府新聞處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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