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生業界對臨床工作定義有保留 政府冀一視同仁

醫生業界對臨床工作定義有保留 政府冀一視同仁



就食物及衞生局昨晚(4月25日)與醫生業界主要持份者會面,商討可行的增加醫療人手的方法,政府發言人表示,會議上討論了有關放寬非本地培訓專科醫生的實習要求的建議。對於那些已通過醫生執業資格試並在公營醫療系統以有限度註冊安排工作一定年期的非本地培訓專科醫生,與會者原則上認同應該放寬這些醫生的實習要求。
   
香港醫學會的代表在會上提出一個最新方案,建議不論在醫管局、衞生署或兩間大學醫學院工作的非本地培訓專科醫生,只要在通過醫生執業資格試後從事「臨床工作」18個月,即可豁免實習期,與會者歡迎最新方案劃一各公營醫療機構豁免實習期的年期要求。

然而,部分與會者對於在「臨床工作」定義中不包括公營醫院臨床工作以外的服務,如衞生署提供的服務、兩所大學醫學院的教學及科研工作等有保留。同時,與會者亦就如何計算臨床工作的年期上持有不同意見。

與會者均表示須進一步了解方案細節再作討論及考慮,昨晚會議並未就相關細節取得共識。
   
發言人強調,政府期望業界能繼續就不同方案進行理性討論,同時亦希望香港醫務委員會在下月舉行的會議上能就放寬有關實習要求作出一個正面及一視同仁的決定。
   
昨日出席會議的持份者包括香港醫務委員會、香港醫學專科學院、香港醫學會、兩間大學醫學院、衞生署和醫管局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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