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法律顧問去信保安局 就修訂逃犯條例提質疑促澄清

立法會法律顧問去信保安局 就修訂逃犯條例提質疑促澄清



修訂《逃犯條例》的立法會法案委員會,將會於下周一(5月6日)再開會,會前再添爭議,立法會法律顧問去信保安局,就修例提出多項質疑,要求當局澄清。

法律顧問指出,主權移交前訂立的《逃犯條例》,立法原意是將中華人民共和國排除在外,就中港之間的逃犯移交,會在隨後階段透過另一個正式的引渡協議實行。法律顧問要求政府澄清,是否及為何會改變做法。行政當局1997年亦曾指出,香港與廣東正商討移交逃犯安排,會由另一個法例處理。

法律顧問又指,草案提出的移交逃犯安排,毋須經由立法會審議,認為當局要澄清政府將如何符合《基本法》第64條,即特區政府必須對立法會負責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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