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穿山甲鱗片罪成 非洲旅客判囚20個月

走私穿山甲鱗片罪成 非洲旅客判囚20個月


一名來自非洲的旅客因走私穿山甲鱗片,違反《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罪名成立,今日(5月6日)被判處監禁20個月。

漁護署發言人表示,一名44歲男旅客從剛果民主共和國出發,經埃塞俄比亞亞的斯亞貝巴於2018年11月13日抵達本港,並欲轉乘船隻到澳門,海關人員在其兩件行李內發現約48公斤穿山甲鱗片。

漁護署跟進調查後,檢控該名男子非法進口《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I列明物種。他今日在區域法院被判罪名成立,法院以30個月為量刑起點,因認罪扣減3分1刑期後判被告即時監禁20個月。

穿山甲共8個物種,均屬公約附錄I列明物種,於香港受《條例》規管。

(政府新聞處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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