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內會處理積壓法案突破困局 政府冀議員支持推展國歌法審議

歡迎內會處理積壓法案突破困局 政府冀議員支持推展國歌法審議


昨日(5月8日)下午,由李慧琼主持的立法會內務委員會會議出現混亂,多名泛民被逐,最終會議只剩下建制派議員開會,並處理多項法案及附屬法例,政府發言人對此表示歡迎。

發言人表示,根據《基本法》第73條,立法會的其中一個重要職能是制定法律。內會是立法會負責執行其憲制職能中尤關重要的一環,旨在為立法會大會的會議作準備,包括決定應否就已提交立法會的法案成立法案委員會,並監察法案委員會的進度。然而,自去年10月起,內會舉行了17次會議,經過逾30小時的討論後,仍未能選出今個會期的內會正副主席,令內會完全癱瘓,不能正常運作,積壓多項與社會經濟及民生息息相關的法案。
  
發言人續指,政府欣悉內會終能突破困局,讓政府提交的多項法案和附屬法例的審議工作得以繼續進行,政府定必繼續全力配合立法會在餘下任期的審議工作。

截至本年5月8日,立法會正審議26項法案,包括15項政府在本立法年度提交的法案及11項於上兩年度首讀並已成立法案委員會審議的法案。該11項法案有7項已完成法案委員會審議,但尚未提交上立法會大會恢復二讀辯論,其中6項法案,包括內會昨日審閱的4項,及2項內會於去年已審閱的法案,即《國歌條例草案》及《2019年商標(修訂)條例草案》,內會已完成審議相關條例法案委員會報告。

發言人補充指,《國歌條例草案》委員會,在經過合共17次會議,歷時超過50小時的審議後,已於2019年6月14日向內會提交報告。內會其後在6月28日的會議上對政府表示計劃於2019至2020年度立法會會期恢復法案的二讀辯論並無異議。對於某些議員聲稱《國歌法》是「惡法」,發言人指是完全與事實不符,屬無中生有的指控。

特區政府期望立法會議員支持政府繼續推展上述法案的立法程序,讓政府、立法會及各持份者在政策上下的工夫不會付諸流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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