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沒遵通知提供資料罪 前支聯會幹事陳多偉判監3個月

認沒遵通知提供資料罪 前支聯會幹事陳多偉判監3個月



前支聯會幹事陳多偉承認「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今早(5月11日)被判監3個月。

支聯會拒應警方國安處要求交出資料,前副主席鄒幸彤和常委共5人被控「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繼梁錦威早前認罪,陳多偉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認罪,押後至今早判刑。控方指,支聯會幹事陳多偉並未盡應盡的努力繳交文件。

案情指,國安處於2021年8月25日發出書面通知要求支聯會提供資料,送達予陳多偉等幹事,及後陳多偉與其他幹事於9月7日到警總遞交公開信,表明不會向國安處提供被要求的資料。

陳多偉在9月8日被捕,在警誡錄影會面下稱自1996年起已任支聯會義工,2020年起成為幹事。警方翌日搜查六四紀念館及支聯會倉庫,檢取多份會議紀錄和財務報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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