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志平第三次申請保釋被拒 法官指與中方關係密切潛逃風險高

何志平第三次申請保釋被拒 法官指與中方關係密切潛逃風險高

涉嫌賄賂非洲高官,被美國還押控告的民政事務局前局長何志平,因第三次申請保釋,紐約法院當地時間5月17日再開庭審理,法庭拒絕何志平的申請,將繼續還柙大都會懲教中心,排期2018年11月初審訊。 

雖然辯方處理保釋申請前,再提出增加保釋條件,包括交何志平母親及兄弟兩幢在港物業的屋契,並再增加100萬美元(約780萬元)現金抵押,如何棄保潛逃,屋契和現金將被當地政府充公,美國政府可透過訴訟,將何志平母親及兄長逐出單位後出售物業。 

不過檢察官認為中國政府有可能在政治問題上凌駕香港司法程序,妨礙充公何志平家人物業,而即使將物業抵押,能源公司仍有可能代何志平還款。 

法官在聽取控辯雙方理據後,認為何志平面臨10年以上刑期,加上財力足夠,潛逃風險高,逃回港後將極不可能引渡,而中國政府與賄款源頭的能源公司關係密切,為何志平支付律師費的公司與中國有聯繫,基於太多疑慮未釋除,因此不會改變繼續還押何志平的決定。 

68歲的何志平涉嫌代表一間中國能源公司,以大約3百萬美元分別賄賂乍得總統代比及烏干達外長庫泰薩,於美國紐約被捕,被控以違反海外貪污行為法及洗錢罪,因控方指何志平有極大潛逃風險,因此何志平曾兩度申請保釋,將保釋金至1千萬美元及在住所帶上電子監察儀器作為條件,但法院最終拒絕其保釋申請。


(圖片來源:Youtube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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