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未完稅香煙罪成 29歲旅客判囚3個月

進口未完稅香煙罪成 29歲旅客判囚3個月



一名入境旅客因進口未完稅香煙及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違反《應課稅品條例》,今日(5月19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3個月和罰款1千元。
   
海關人員昨日在香港國際機場截查一名29歲抵港男旅客,並在他攜帶的個人行李內檢獲31200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156000元,應課稅值約103100元,該名旅客隨即被捕。
   
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監禁判刑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充分反映罪行的嚴重性。

(政府新聞處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