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凱欣被裁定非妥為當選 梁君彥指判決暫緩生效至上訴完成

陳凱欣被裁定非妥為當選 梁君彥指判決暫緩生效至上訴完成


高等法庭今日(5月21日)頒下判詞,裁定劉小麗的選舉呈請勝訴,而2018年九龍西補選當選的陳凱欣則非妥為當選。在今午的立法會大會上,就即時要處理陳凱欣能否繼續參與會議。

今午的立法會大會,正處理陳凱欣動議、延展7項防疫規例修訂期限的擬議決議案。當得悉法庭裁決之後,專業議政的莫乃光及熱血公民鄭松泰都提出規程問題,質疑陳凱欣無權動議及發言。

陳凱欣表示得悉裁決,又指她有上訴期限,立法會亦面對過有關情況,要求代主席李慧琼裁決。

會議之後暫停約1小時,主席梁君彥表示,根據立法會條例,該裁定在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許可申請限期屆滿前,將暫緩生效,陳凱欣可在法庭書面判決發下當日後14個工作日內提出上訴,換言之法庭今日判決將暫緩生效至6月10日,如陳凱欣提出上訴,她仍然維持議員身份,直至終院作出裁決。

梁君彥又指,去年處理范國威及區諾軒非妥為當選,亦曾作出此項安排,故容許陳凱欣繼續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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