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29日,金鐘爆發示威,有人向政府總部投擲汽油彈,警方在現場拘捕3名男子。
3人被控「暴動」罪,他們早前在區域法院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當中兩人於今日(5月24日)被判監4年6個月。另外一人則押後至下月20日判刑。
法官判刑時指,當日案件是近年暴動案中最嚴重之一,其暴動範圍廣,組織力強,人數多,暴動現場猶如「戰場」,其目標正正是政府總部,可見這不是普通的暴動,而是直接衝擊香港權力核心,是加重刑責的一項重要因素。被告全無悔意,沒有反省自己的行為,因此處以嚴刑重典是不二法門。
案件編號:DCCC 969/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