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婚姻可享公務員福利覆核案 上訴庭裁定政府得直

同性婚姻可享公務員福利覆核案 上訴庭裁定政府得直

一名高級入境事務主任於外國與同性伴侶結婚後,因其同性伴侶未能享有公務員福利及稅務優惠而提出司法覆核,高等法院原訟庭早前裁定他在公務員福利方面的覆核勝訴,政府不服判決提出上訴,上訴庭今日頒下判詞,裁定政府上訴得直。 

政府提出上訴時指,香港法例不承認同性婚姻,也沒有渠道讓同性戀者結婚,故即使該名高級入境事務主任與其同性伴侶在外國合法註冊結婚,仍是不適用於香港,他們不能享有公務員福利及稅務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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