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港合約不對稱

中港合約不對稱


由於逃犯引渡合約的不對稱關係,中共一定要過《逃犯條例》修訂。在不對稱關係上,香港一直佔了中共的便宜,兩制大於一國,令香港變相獨立,令中共含冤受屈 - 這是一國兩制的天大好處。然而香港人也許對此不了解而一直自我矮化,認為《基本法》害到他們雞毛鴨血,殊不知若失去《基本法》保障或《基本法》的保障被打破,香港人便雞毛鴨血。

港享治外法權 中共多番破壞


保護香港的《基本法》,令香港與中國形成不對稱的合約關係 - 由於要保護香港的制度,香港可以對大陸做的事,大陸不可以對香港做,這就是不對稱關係。香港人可以自由進出大陸,相反大陸人卻不可以隨意進出香港;個人遊(或稱自由行)嘗試均衡此關係,即刻令香港有人滿之患。香港醫生可在大陸執業(依靠CEPA安排),大陸醫生卻不可在港執業;香港的大學可以在大陸辦學,大陸的大學卻不可來香港辦學;香港可以在大陸有租界、有治外法權(西部通道的香港海關),但中共不能在香港設立租界,於是中共用廣東省人民政府來做高鐵西九龍站的法人團體,以一地兩檢來達到對稱關係,達到治外法權的對等關係。西九高鐵站的中國海關弄得超大,大得有點共產黨式的可笑與自作聰明,但再大也沒用,因為行使治外法權的並非中央人民政府,而是廣東省人民政府;其地位只如發出回鄉證的中國旅行社般之法團 - 嚴格來說不是治外法權。

引渡逃犯方面,香港可以引渡身在大陸的香港逃犯,並由大陸公安轉移到香港;但若該名逃犯同時在大陸犯罪,如1998年綁架犯張子強般,潛逃到江門後於該處購買炸藥犯罪並被逮捕,大陸即在江門開審及馬上槍決張子強,令他無法被引渡到香港和面對綁架罪之審判 - 這是大陸首次破壞不對稱關係。按道理是先將張子強送到香港審綁架罪,服刑三幾十年之後再押解到大陸槍決;大陸用的是粗暴辦法,先斬後奏,令香港的獨立司法管轄權沒戲唱。

日前,我盡了最大努力,刊登文章提出引渡犯人在香港審判,就是爭取不對稱的關係,令香港享有對大陸的治外法權。我參與2016年的立法會選舉,就是要維持香港這個不對稱關係,令香港可以得到完全自治。不過,香港人不領情,他們喜歡泛民左膠偽港獨,算了。現在《逃犯條例》看來要成功通過,香港送給中共了 - 香港人這麼喜歡出賣自己,這麼喜歡投票給泛民出賣自己,我還能做甚麼呢?我在2016年參選之前的努力,只是給共產黨提供笑料罷了。

不對稱的合約關係,是經濟學理論;而學問的用處,大家看到了吧?我方在2016年沒講得很清楚,沒說明永續《基本法》可令香港人永遠可以佔中國的便宜,試圖用聯合政綱、五區競選的方法闖過去,但始終不成功。現在我方不闖了,向大家講明白無妨;要是當年講得這樣明白,恐怕參選之阻力更大。當年黃毓民老兄已經看到苗頭,抗拒此政綱,說是「偷渡」進去他的全民制憲運動。

台灣的九二共識與習近平的一國兩制統一台灣,也是各自提出的不對稱合約,都想佔對方便宜。然而,狗咬呂洞賓,不識好人心,這方面台灣更勝香港,不多談了。


(編按:本文刊載於熱血時報印刷版第70期。熱血時報印刷版訂閱連結:http://www.passiontimes.hk/4.0/regform.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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