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五有人發起宗教集會 警方籲市民勿參與非法集結

周五有人發起宗教集會 警方籲市民勿參與非法集結



警方今早(6月10日)在FB專頁發出貼文,指有人以宗教名義發起周五(6月12日)集會,呼呼籲市民勿參與非法集結。

警方指留意到有人以宗教名義號召市民於星期五在港島區進行未經批准的集結。警方指,根據《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組聚集)規例》附表一,有關宗教活動中羣組聚集的豁免,前提是該活動的舉行地點,是興建作或慣常用作崇拜地點的處所。因此,不是所有宗教活動,均屬於《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組聚集)規例》所列明的豁免羣組。

警方重申,進行未經批准的集結有機會違反《公安條例》下的「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5年。此外,有關行為亦會增加病毒在社區傳播的風險及有可能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組聚集)規例》訂明的進行受禁羣組聚集的相關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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