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沙中綫紅磡站月台工程施工質量事件,路政署今日(6月15日)下午約5時收到港鐵公司的報告。
報告第3部分第8至9段指出,禮頓建築(亞洲)有限公司的其中一個分判商向港鐵公司的陳述,其內容與禮頓向港鐵公司作出的陳述不相符,而禮頓對於該分判商的指控強烈否認;港鐵公司則未有就此事情作出任何意見。
根據港鐵公司於今天就此事情另行向路政署提供的資料,路政署認為事情或會涉及刑事成分,因此已將事宜轉介警方跟進。為免妨礙警方進行的調查,路政署現階段不會就此事情評論。
至於報告的其他內容及技術性的資料,路政署稱會深入審視,有需要時會要求港鐵公司澄清資料或作進一步補充。
另外,路政署已提醒港鐵公司作為沙中線工程的項目管理人,必須繼續嚴格遵行其在委託協議下的責任,包括確立所有相關事件的事實,並確保沙中線工程的質量。
報告第3部分第8至9段指出,禮頓建築(亞洲)有限公司的其中一個分判商向港鐵公司的陳述,其內容與禮頓向港鐵公司作出的陳述不相符,而禮頓對於該分判商的指控強烈否認;港鐵公司則未有就此事情作出任何意見。
根據港鐵公司於今天就此事情另行向路政署提供的資料,路政署認為事情或會涉及刑事成分,因此已將事宜轉介警方跟進。為免妨礙警方進行的調查,路政署現階段不會就此事情評論。
至於報告的其他內容及技術性的資料,路政署稱會深入審視,有需要時會要求港鐵公司澄清資料或作進一步補充。
另外,路政署已提醒港鐵公司作為沙中線工程的項目管理人,必須繼續嚴格遵行其在委託協議下的責任,包括確立所有相關事件的事實,並確保沙中線工程的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