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反修例示威爆發以來,多次有片刻顯示警務人員執勤時舉止怪異,令人懷疑他們是否受酒精或毒品影響。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今日(6月24日)於立法會回應議員質詢,承認過去5年(即2015年至2019年),共有6名正規警務人員因干犯毒品相關罪行被捕,涉及的罪行包括管有危險藥物等。當中,3人被法庭裁定罪成,2人經調查後被無條件釋放,餘下1人正在等候審訊。
在過去5年,警隊沒有警務人員就「因昏醉而不適宜執行職責」這項違紀指控而被裁定違紀。
李家超強調,個別人員的違紀違法行為,不代表警隊的價值觀,也不應因極少的個別個案抹殺了其他盡忠職守的警務人員的付出和努力。
他指違法違紀的人員要負上個人責任,如有任何人員涉嫌違法違紀,警隊會按照機制嚴肅跟進,作出調查和採取所需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