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未完稅香煙入境 55歲旅客判監4星期

帶未完稅香煙入境 55歲旅客判監4星期


一名入境男旅客因管有未完稅香煙和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違反《應課稅品條例》,今日(6月24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4星期和罰款2000元。
   
海關人員於6月13日在落馬洲支線管制站截查該名55歲抵港男旅客,在其攜帶的個人行李內檢獲6389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29000元,應課稅值約21000元。該名旅客隨即被捕。
   
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監禁判刑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反映罪行的嚴重性。

(政府新聞處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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