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彌明,你返去讀政治BB班啦!

袁彌明,你返去讀政治BB班啦!



今日627財委會繼續審議新界東北前期撥款,黃毓民議員根據議事規則37A,提出一萬條修訂議案。根據《財委會議事規則》37A條,委員可在某項議程審議期間,不須預告而動議議案。只要主席認為內容與議程相關,並獲半數委員同意的話,就應予立即處理,而議案則應以書面形式提交。換言之,議員可援引有關規則提出議案,在執行中的議程討論中就政府議案進行修訂。

但財委會主席吳亮星卻沒有按照議事規程處理,更一言堂式地違犯議事規則,完全不處理這一萬條修訂,做法橫蠻無理。黃毓民遂走到吳亮星面前抗議,並把這一萬條修訂的文件撒向主席台前。

吳亮星指黃毓民不尊重議會,行為不檢,把他趕離場;而黃毓民就坐在會議廳通道上抗議,最後被保安粗暴抬走。

可是,袁彌明等自詡「進步民主派」人士,卻省去上述背景,歪曲事實,抹黑誣衊黃毓民,她先引用建制派批判搞抗爭的議員「鬧下人掟下嘢之後被趕出議會,然後逗人工」的說法,暗指黃毓民今日被趕離場正好予人口實,又指「真正的進步民主派議員係『死都唔想被趕出議會』」。



袁彌明貴為人民力量主席,這番言論盡顯她政治道德低劣,陰濕歹毒的本性。先不論袁彌明對議事規則毫無認識,竟然不知道在第一節會議被趕走的議員,可以在第二節會議重返會議廳;那些放在吳亮星面前的一萬條修訂是甚麼來的?袁彌明,你食晒落肚佢!!!

另外,袁彌明的言論更顯她政治白痴的論政水平。今次財委會一而再,再而三,一拖再拖,但新界東北前期撥款和上次成功拉倒689五司十四局的情況不同。上次「拉布」成功,是因為當時正值立法會任期即將屆滿,只要會期結束,「拉布」就會成功。

今次新界東北前期撥款,泛民想不斷「拉布」拖延表決時間,最終必定失敗收場!現時根本沒有「拉布」成功的條件,因為立法會會期最少還有兩年。以泛民議員的能力,可以在財委會不斷發言,拉足兩年嗎?!

你望望泛民議員在議會內做甚麼,有沒有提出一萬條修訂?吳亮星夾硬來,不處理修訂,那泛民除了苦苦拖延表決,有沒有想過將抗爭升級?當吳亮星強行要將撥款付諸表決,如果不搞肢體衝突,佔領吳亮星的主席台,泛民議員就只能眼白白睇住撥款通過!黃毓民離位抗爭被趕,你冷眼旁觀也就罷了,竟然還出言嘲諷,指責黃毓民加重其他議員的負擔不負責任?

泛民議員根本無貨,講來講去得返「休會」、「中止辯論」,坐在位上軟弱無力,一個禮拜又一個禮拜消耗在立會外的民氣!在議會內的泛民議員就係貫徹議會「乖孩子」的形象,剩係識得哇哇叫,待建制派和吳亮星夾計後,又再學劉慧卿「今日係民主最黑暗嘅一日」!?

袁彌明,你返去讀政治BB班啦!做人,最緊要正直。


讀者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