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遭車撞反被控疏忽過馬路 父親批評警方做法可惡不合理

少年遭車撞反被控疏忽過馬路 父親批評警方做法可惡不合理



15歲少年明仔,於去年4月29日放學後於筲箕灣阿公岩道過馬路時,被一輛七人車撞到飛彈至9米外,撞到欄杆後反彈行人路,再翻滾至9米外倒下重傷,慶幸留醫深切治療部逾兩個月終告康復。不過及後竟被警方控告疏忽過馬路罪,及後得到理大機械工程學系工程師盧覺強協助,明仔才得以脫罪,其父批評警方做法可惡及不合理。

據《蘋果日報》報道,明仔姓李的父親憶述事件,指去年11月獲警方通知,會控告明仔疏忽過馬路罪,他指警方翻查車輛閉路電視,估計當時七人車的車速為每小時35公里,加上明仔過馬路時望錯方向,故作出檢控。

不過李父就認為當時明仔被撞到飛起,警方所提出的車速,是沒有可能做到如此的撞擊力,故去年12月找到理大的盧覺強尋找真相。盧覺強以「線性連動方程式」及「拋射方程式」計算當時車速,發現肇事車輛的車速應為63至65公里,超過阿公岩道規定的50公里。

法庭於今年2月收到盧覺強的報告後,到上月17日終於撤控。李父表示,將計劃控告涉事司機不小心駕駛。

(圖片來源:維基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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