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因2014年衝入政總前地一案,去年8月被判入獄,黃指在東頭懲教所服刑期間,多次被懲教職員以粗口辱罵,又曾在一間沒有閉路電視的房間內,遭懲教職員要求「剝光豬」,並蹲在地下回答提問。
雖然黃曾向懲教署作出投訴,惟署方近日以職員否認事件,指相關投訴並不成立。黃之鋒今日表示,已向懲教署投訴上訴委員會提出上訴,並要求約見委員會成員,並將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向懲教署提出索償,期望從而獲取懲教職員之口供。
黃之鋒指,近5年懲教署收到約540宗投訴個案,當中只有8宗個案證明屬實。他認為有關當局應成立「監懲會」,將投訴個案交由中立的「監懲會」處理,以避免自己人查自己人的嫌疑。
(圖片來源:黃之鋒Facebook專頁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