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若驊:同一場合被捕,不等於被控同一罪名

鄭若驊:同一場合被捕,不等於被控同一罪名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於最新的網誌提到,2019年的檢控週剛完滿結束,今年的主題是「不偏不倚 秉行公義」,指出律政司時刻都以同等尺度執行公義。

鄭若驊指,執法機關完成調查後,有需要時才會將案件轉介給刑事檢控科,而每宗案件的刑事檢控決定,檢控官均會仔細審視證據、適用法律和《檢控守則》後才作出。因此,就算在同一個場合被捕,也不等於所有人都會被檢控,又或者會被控以同一罪名。

鄭若驊強調,無論任何人如何定性一宗事件,大家都不應該任意推測所有涉案者均會被控相同的罪名,外界的言論或意見,都不會影響律政司履行刑事檢控的職責,因為律政司的刑事檢控工作是受到《基本法》第63條所保障,不受任何干涉的。

她又指會和律政司的同事會致力配合政府新的施政風格,加強與法律界和爭議解決界別的人士交流,讓當局日後制定政策時能夠吸納他們的意見。她又呼籲公眾必須要履行公民的責任,千萬不要做一些違法行為,尤其是暴力或破壞行為。

(圖片來源:Mediate First 調解為先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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