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就丁屋司法覆核案裁決提上訴

政府就丁屋司法覆核案裁決提上訴


發展局今日(7月9日)表示,政府決定就高等法院原訟法庭對小型屋宇政策,亦即丁屋政策的司法覆核案件裁決,提出上訴。

原訟法庭裁定,小型屋宇政策下以私人協約方式及以換地方式申請政府土地興建小型屋宇,不屬於《基本法》第40條內的新界原居民合法傳統權益。發言人指有關判決涉及《基本法》第40條的詮釋,具憲制上的重要性,經考慮法律意見後,政府認為有理據向上訴法庭就原審判決提出上訴。由於涉及司法程序,政府現階段不適宜就上訴理據的細節作公開評論。
 
另外,原訟法庭早前表明,2019年4月8日的裁決由2019年10月8日起生效。即使裁決目前還未生效,由於原訟法庭已裁定以私人協約方式及以換地方式申請政府土地興建小型屋宇不屬於受《基本法》第40條保障的合法傳統權益,政府認為在裁決生效前如何處理該兩類申請,還應採取審慎態度,因此政府只會處理那些在裁決頒布前已臨近完成的個案。

政府將由即日起至裁決生效之前,就裁決頒布當天或以前(即2019年4月8日或以前)已準備簽立批約的個案,恢復處理餘下手續,地政總署短期內將聯絡相關申請人跟進;在未有上訴結果期間,地政總署將繼續暫停處理屬這兩類申請的其餘已接收個案,亦會暫停接收這兩類申請的新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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