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未完稅香煙入境 68歲旅客判監4星期

帶未完稅香煙入境 68歲旅客判監4星期


一名入境女旅客因管有未完稅香煙和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違反《應課稅品條例》,今日(7月14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4星期。

海關人員於7月12日在羅湖管制站截查該名68歲抵港女旅客,在其攜帶的個人行李內檢獲5220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21000元,應課稅值約17000元,她隨即被捕。

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反映即使旅客屬初犯,亦可能被判處監禁,刑罰具阻嚇作用,並反映罪行的嚴重性,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政府新聞處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