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圍童黨案第3名被告提堂 申請保釋被拒

天水圍童黨案第3名被告提堂 申請保釋被拒



天水圍童黨案的其中一名14歲被告,今日(7月17日)在屯門裁判法院兒童法庭提堂。

該名14歲少女被控一項傷人罪,被告毋須答辯,案件押後到8月24日,與另外兩名涉案女童同日再訊。被告申請保釋被拒,交由懲教署看管。

同案的另外兩名12歲及15歲女童,昨日已在屯門裁判法院兒童法庭提堂,她們被控一項傷人罪,案件押後至8月24日再訊,兩人暫時還押青少年院及懲教院所。

案情指被告於本月11日,於天水圍襲擊事主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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