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港聞港聞 走私27公斤黃金罪成 44歲男司機判囚39個月 作者:熱血編輯部 (陳五) 07-19-2019 Like Facebook Twitter 更多 Like58 分享0 留言0 一名過境司機利用私家車走私黃金,違反《進出口條例》,今日(7月19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罪成,被判監禁39個月。 海關人員2016年10月26日在沙頭角管制站截查一輛入境私家車,在車頭空氣過濾器底下的一個空間內發現藏有27塊黃金,共重約27公斤,估計市值約800萬元,該名44歲男司機被捕。 根據《進出口條例》,任何人輸入或輸出未列艙單貨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