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灣小西灣邨交通銀行一名男職員監守自盜,盜取銀行夾萬內的100萬元現金,他今日(7月20日)在區域法院承認盜竊罪,被判入獄21個月。
事發之後被告曾到澳門賭博,被捕時身上僅得9500元,其餘現金未能尋獲,被告被判囚之外,更要交還剩餘的現金。
辯方透露,被告9歲從中國來港,為家庭支柱,惟收入無法承擔支出,欠下40萬元卡數,因一時衝動犯案,往後將無法再從事銀行工作,亦無法面對家人及女友,更曾想過自殺。
29歲被告王偉波為交通銀行前高級現金管理主任,他被指在今年1月23日,在在小西灣廣場的交通銀行夾萬中,盜取2000張500元現鈔。
事發之後被告曾到澳門賭博,被捕時身上僅得9500元,其餘現金未能尋獲,被告被判囚之外,更要交還剩餘的現金。
辯方透露,被告9歲從中國來港,為家庭支柱,惟收入無法承擔支出,欠下40萬元卡數,因一時衝動犯案,往後將無法再從事銀行工作,亦無法面對家人及女友,更曾想過自殺。
29歲被告王偉波為交通銀行前高級現金管理主任,他被指在今年1月23日,在在小西灣廣場的交通銀行夾萬中,盜取2000張500元現鈔。
(無綫新聞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