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一名持雙程證的中國男子,控告他涉嫌向入境事務處人員提供賄款,以准許他入境香港。案件今日(7月27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再提堂,被告承認一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被判監8個月。
被告為44歲的吳昌文,被控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名。廉署早前接獲入境處轉介的投訴,指稱吳涉嫌在羅湖管制站行賄入境處人員,控罪指被告涉嫌於7月11日,向入境處職員提供現金400元人民幣,作為准許他在「雙程證」沒有適當簽注的情況下進入香港的報酬。
該名入境處職員拒絕收受賄款,並向其上司匯報有關事件。
案情透露,被告於案發時是「輸入內地人才計劃」的成功申請人。
案情透露,被告於案發時是「輸入內地人才計劃」的成功申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