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解現象 理解當下的我

理解現象 理解當下的我


上期簡介了奥地利哲學家胡塞爾(Edmund Husserl)現象學(Phenomenology) 的一些基本概念, 最後提到,認識自己的世界,認識「我」自己。事實上,就認識「我」這問題上,胡塞爾並無深入討論,或者可以說,他主要是探討認知者(knowing subject) 這個「我」的意識結構(the structure of consciousness)。今期筆者嘗試透過簡介德國哲學家海德格 (Martin Heidegger)的現象學,進一步討論認識「我」自己的問題。

海德格生於十九世紀末,他最著名的學術作品是《Being and Time》( 即《存在與時間》)。其現象學對詮釋學(Hermeneutics)、存在主義(Existentialism)、後現代主義(Postmodernism)及解構主義(Deconstructivism)等領域的討論,影響深遠。今次主要是簡介他對「此有」(Dasein)的討論。大部份介紹海德格的中文文獻都會將 Dasein 譯為「此有」或「緣有」,但為了簡化討論,筆者會用「我」或當下的「我」來代表Dasein。海德格的理論繁複艱深,而為讓讀者諸君理解他的概念及思考脈絡,筆者會儘量以日常用語去介紹海德格理論一些最基本看法 - 無可避免地這會犧牲一些概念的準確性。

海德格眼中的「我」


海德格的哲學思想是要探索這個世界上的事物存在的本質。簡單來說,就是要研究事物本身的特質或性質。例如,花草樹木的特質究竟是怎樣的呢?又或者,花草樹木同屬植物,它們之間究竟有無共通的、真實的特質?海德格跟胡塞爾一樣,認為以笛卡兒(René Descartes)為首的實證科學家之研究方向,都是錯的。

笛卡兒認為抽離於世界上一切事物,從沒有任何假設(presuppositionless) 開始,去了解和進行研究, 最終定必認識到世上事物真實的本質。然而,誠如胡塞爾所言,認識這個世界的認知者,根本就是生活在這個世界裡,他們的認知過程又怎麼可能沒有任何假設?例如,一個在中國社會出生和長大的中國人,又怎能抽離自己中國人之身份,客觀持平地研究香港問題?

海德格的研究,較胡塞爾的更推進一步。他指出,若「我」是生活在這個世界裡,當「我」去認識這個世界的時候,「我」對於事物的判斷必是從這個「我」而來;所以,當我要研究事物的本質前,定該由研究這個「我」開始。簡而言之,要了解世界上事物的本質,就先要了解當刻活在這個世界的「我」;之後,方可以正確地、不偏不倚地去認識世上的事物。

一如前述,海德格對了解自「我」這個問題,觀點與胡塞爾類同 - 兩人都否定了笛卡兒提出的方法。上一期,筆者曾經從胡塞爾的角度去展示笛卡兒的問題。而從海德格的角度看,笛卡兒的問題又在那裡?

笛卡兒的「觀看者」角度


從海德格的角度出發, 笛卡兒的「我」,並不是一個生活在這個世界的行動者(actor), 而是一個「觀看者」(spectator)。換言之,笛卡兒的「我」與所身處的世界上的事物,是沒有任何內在關係。如果有,都只是「時間」與「空間」上的關係,尤如水與水瓶:從水瓶倒出來的水,與之前裝在水瓶內的水,本質上並無任何分別。

海德格指出,笛卡兒就是用這一個概念,去理解這個世界上一切事物,並描述之、抽象化之,繼而進行理論上的討論,以呈現事物真實的本質。例如,我們去研究金、銀、銅、鐵、錫等金屬有何共通處,若是找到了共通之處,則表示可以對它們的性質,先後進行抽象與理論上的探究。而其實金、銀、銅、鐵、錫等金屬,接觸空氣後會出現化學作用 - 氧化。

由於笛卡兒是以抽離的方式理解世界,而認知者與世界之間並沒有任何關係,這就尤如上帝一般,以抽離的角度去凝視這個世界。然而,上帝是全知、全能、全善,儘管上帝抽離於這個世界,卻仍可掌握真理。但作為一個抽離的認知者,又如何證明自己的認知沒有錯誤?這個認識論(epistemology)的問題,乃實證科學必定要解決的。

理解「現象」,理解當下的「我」

美國物理學家孔恩(Thomas Kuhn)於1962 年出版的《The Structure of Scientific Revolutions》(即《科學革命的結構》) 中提出,科學研究根本離不開生活。他引用羅馬帝國的天文學家托勒密(Ptolemy)之地心說(Geocentrism)為例,指出在文藝復興時期的波蘭天文學家哥白尼(Copernicus)提出日心說(Heliocentrism)之前,早已就有不少理論去否定托勒密之地心說;然而地心說一直屹立不倒,直到歐洲人要征服海洋才被推翻。孔恩認為托勒密地心說的天象圖,無法讓船員於大海航海中計算精確方向,但地心說對農耕者來說卻是非常有用 - 足見科學理論的真確性離不開生活。

海德格比孔恩更早提出這個問題。首先,海德格要探討之事物,特別是關於「我」的,皆存在於世上。用日常生活的用語,就是「我」們都是生活在世上;世界與「我」,或是世界與笛卡兒的「認知者」,根本就有內在關係。

而日常生活中我們所看見、所認識到的事物,大都與我們有關,甚或是我們日常的工作或活動時接觸到的。所以若我們要正確認識眼前所呈現的「現象」,就要理解我們與事物之間的互動關係,同時理解我們日常生活中的需要 - 而這遠重要於抽離之理解。

海德格以錘為例:當我們要錘擊東西時,不會先將錘子視為客觀存在的事物,再去研究和認識其特性。當我們懂得使用錘去錘擊東西時,就是我們對錘最根本之了解。而我們拿著錘子錘擊東西,即代表錘是我們隨手可用(ready-to-hand)之物。

而隨手可用的工具不能獨立於其它事物。用筆寫信,就必定會有信紙,信封等。錘擊東西時,就必會有木板、鐵釘等的工具。因此,我們日常生活中每一個活動,都必然會牽涉到一組又一組的事物;而這一組又一組的事物,就構成我們日常生活中看到的「現象」。

從生活經驗中 了解自己多一些

我們平日未必會注意到自己在這一組又一組的事物網絡中生活,絕大部份時間只看見呈現在我們面前的「現象」。但當一些隨手可用的東西失效時,我們就有機會意識到某一組平時看來理所當然的事物,與自己如何息息相關。

這又不得不想起,海德格曾以汽車方向指揮燈為例,當指揮燈款式因變舊或壞掉而需要更換時,我們方發現一盞小小的指揮燈,背後所牽涉的是整個交通網絡。除此之外,指揮燈亦有讓其它車輛及路人識別我的行車方向之關係。當意識到自己的活動與一組又一組事物扣連,我們就更能意識到「我」究竟是如何生活,「我」需要甚麼。

看到這些關連、這些活動,同時我們又會看到「我」的限制及「我」的可能性。某日,辦公室的互聯網絡壞了,完全無法上網,大家手頭上的工作頓時癱瘓。我們只好收拾好要用的文件,再轉到有網絡的地方繼續工作。此事上,看到「我」們自己在這方面的限制,當然這個限制也顯示了「我」們如何可以在這方面改變自己的可能性。

其實社會上,人與人之間的日常生活,亦是如此。在一個傳統華人社會裏,當生活上一切如常,我們或許並未注意到「我」們是個怎樣的人。

為此,筆者引用一個曾經用過的例子作證明。某友人剛移民澳洲時,兒子還是一個小學生。幾年後,兒子升上中學。某日兒子跟父親說:「我幫你洗車,可否賺取你幾個澳元呢?」友人聽後勃然大怒,跟兒子說,為父親洗車乃孩兒責任,正如父親供養兒子,亦是父親的責任......

文化上的衝突,將日常生活上理所當然的現象,頓時將這位移民澳洲的朋友的「我」,與他跟兒子生活上的種種之關連呈現;同時,亦呈現了他的限制。這個限制,可以用作了解那些跟我這位朋友一樣的香港人,是如何去理解他們所身處、所生活的澳洲社會。當然,如果能夠從這個衝突中,看到「我」的限制,就能開展「我」的另一個可能性 - 而這或許會看到另一個嶄新的澳洲社會。

認識自「我」,就是認識世界。

(編按:本文刊載於熱血時報印刷版第59期。熱血時報印刷版訂閱連結:http://www.passiontimes.hk/4.0/regform.php


讀者回應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