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早前建議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引用《社團條例》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民族黨最遲要在8月7日前提交書面陳述,早前召集人陳浩天表示,已經要求延長申述期限至10月初,今日(7月29日)民族黨再提出5大要求,要求保安局及助理社團主任回覆。
香港民族黨今日中午透過社交網站發聲明,指與律師商討後,該黨已於上星期五(7月27日)向各方作出要求,包括要求保安局書面確認,並無與助理社團主任及其下屬於取締建議書之前作任何有關通訊;若未能確認,要求保安局交出所有有關的口頭通訊的文件及紀錄。
此外,該黨又要求助理社團主任於7月30日或之前,交出一切對陳浩天監視或觀察的記錄、預備取締建議書前及預備取締建議書時所收集的錄音及錄影,以及所有預備建議書時所有用及或無用及的資料。
不過民族黨並無提及,若各方不作任何回應,會有何跟進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