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去年9月1日晚上在灣仔君悅酒店外向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李飛示威時,兩名熱血公民成員於解散時被指涉嫌「抗拒警務人員」。其中鄭姓被告於7月16日被判罪成,等候社會服務令及感化報告後,今早(7月30日)於東區裁判法院被判200小時社會服務令。
感化報告建議鄭接受80至160小時社會服務令,低於法官判的200小時。
至於另一名姓朱的熱血公民成員,於早前已被裁定「抗拒警務人員」罪不成立。
就去年9月1日晚上在灣仔君悅酒店外向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李飛示威時,兩名熱血公民成員於解散時被指涉嫌「抗拒警務人員」。其中鄭姓被告於7月16日被判罪成,等候社會服務令及感化報告後,今早(7月30日)於東區裁判法院被判200小時社會服務令。
感化報告建議鄭接受80至160小時社會服務令,低於法官判的200小時。
至於另一名姓朱的熱血公民成員,於早前已被裁定「抗拒警務人員」罪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