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錦滿被選舉主任裁定提名無效

鄭錦滿被選舉主任裁定提名無效


報名參加2020年立法會選舉,於港島區熱血公民莊芷茵名單排第2的鄭錦滿,被選舉主場裁定提名無效。至於名單排第1的莊芷茵,則暫時未收到選舉主任信件。

日前選舉主任去信鄭錦滿,提出5大問題,主要是翻問4年前的問題,包括(1)是否同意中華人民共和國擁有香港特別行政區主權;(2)是否同意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一部分;(3)2016年回答中所提出的「城邦自治,邦聯建國」、「香港以國家成員國的地位參與」、「港中之間有實然的邦聯關係」、「港中重新立約」等等,是否表示香港特別行政區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一樣,擁有相等的主權國家地位;(4)是否同意上述主張是錯誤及嚴重違反《基本法》;(5)是否仍然繼續支持該等主張。

當時鄭錦滿回覆時重申,絕不支持「香港獨立」的主張。首3條問題的回覆是同意、同意、不是,至於第4條問題,他指當年選舉委員會曾經批准參選,並認為沒有違反基本法。他認為基本法的詮釋權在人大常委,故此如果人大常委頒布港區國安法之後認為此等主張違反基本法,會在參選之後放棄此等主張。第5條方面,他指因為港區國安法執行,基本法的詮釋有變,故此放棄此等主張。

選舉主任的最新回覆指,無論全國人大常委會是否作出決定或《香港國安法》是否頒布,有關港中之間的邦聯關係明顯與《基本法》不符。選舉主任又指,除了候選人承認他直至開始參選前都不會放棄其邦聯主張外,候選人就第4條問題的回覆中的有條件句式亦顯示其抗拒放棄邦聯主張。

回覆又提到,因應候選人就第3至第5條問題的回覆及上述分析,並不接受候選人就第1至第2條問題的回覆為真誠及可信。候選人在客觀上並非真確地及誠意地擁護《基本法》和保證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主任又指,上述種種令客觀而合理的人在平衡各項可能後得出,候選人表現出他拒絕及抗拒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對香港特別行政區行使主權的正當性,以及香港特別行政區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地方
行政區域的憲制地位。


地方選區提名:

香港島:鄧偉俊名單、莊芷茵名單、張國鈞名單、郭偉强名單、梁晃維名單、袁嘉蔚名單、鄭達鴻名單、許智峯名單、葉劉淑儀名單、袁彌昌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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