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按北京指示 暫停與紐西蘭刑事司法協助協定

港府按北京指示 暫停與紐西蘭刑事司法協助協定


港府今晚(8月3日)發聲明,指根據中央人民政府的指示,已於今日向紐西蘭駐香港總領事館發出通知,暫停履行《香港特區政府和紐西蘭政府的移交被控告及被定罪人士協定》及《香港特區政府與紐西蘭政府關於刑事司法協助的協定》。
 
特區政府發言人表示,通過法律維護國家安全,是國際慣例。紐西蘭都有維護其國家安全和主權的法例,以及相關的執行機制,例如《情報及保安法》(Intelligence and Security Act)及《1961年罪行法》(Crimes Act 1961)。
 
發言人批評紐西蘭以《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為借口,單方面暫停與香港特區簽訂的移交逃犯協定,是屬於雙重標準的政治操作;並粗暴干涉中國内政,嚴重違反國際法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香港特區政府對此強烈反對。

發言人續指,紐方將司法合作政治化,嚴重損害了香港特區與紐西蘭之間開展司法合作的基礎。為此,香港特區政府按中央人民政府的指示,暫停履行港紐移交逃犯協定及港新刑事司法協助協定。
 
聲明指,香港特區政府在中央人民政府的授權和協助下,以互助互惠原則,依法與紐方在移交逃犯協定和刑事司法協助協定的框架下進行緊密和有效的執法合作。縱然《香港特區政府和紐西蘭政府的移交被控告及被定罪人士協定》及《香港特區政府與紐西蘭政府關於刑事司法協助的協定》暫停運作,但香港特區具備完備的司法互助和移交逃犯合作機制,香港特區政府會一如既往,秉持互助互惠原則,與國際社會其他成員依法進行執法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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