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犀牛角罪成 南非抵港旅客判囚24個月

走私犀牛角罪成 南非抵港旅客判囚24個月


一名旅客因走私犀牛角,違反《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罪名成立,今日(8月3日)被判監禁。

漁護署發言人表示,一名34歲女旅客從南非約翰內斯堡出發,去年10月19日抵港,海關人員在其行李中發現約16公斤犀牛角。

漁護署跟進調查後,檢控該名女子非法進口《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I列明物種。該名女子今日在區域法院被判罪名成立,法庭以36個月為量刑起點,因其認罪扣減三分一刑期後判被告監禁24個月。

犀牛屬公約附錄I列明物種,於香港受條例規管。任何人如非按照條例的規定而進出口或管有瀕危物種,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00萬元及監禁10年,有關物品亦會被充公。

(政府新聞處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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